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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晋升:前官员的案件发回HPS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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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伊斯兰堡:听文章在一个有趣的发展中,最高法院将一名退休公务员的案件退回给高级遴选委员会(HPSB),要求他以“从头开始”的形式晋升。形式晋升是一种给予员工的晋升...

伊斯兰堡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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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有趣的发展中,最高法院将一名退休公务员的案件退回给高级遴选委员会(HPSB),要求他以“从头开始”的形式晋升。

形式晋升是一种给予员工的晋升,不改变其目前的职位、薪酬或职责,但目的是与由于结构或行政原因而晋升的下级或同级保持平等。

法院指出,应根据基本规则17 (FR 17)的准确规定考虑晋升-对申请人的所有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公平、公正和有意义的审议和审议。

“整个程序应在收到判决书副本后的两个月内完成,”由法官穆罕默德·阿里·马扎尔(Muhammad Ali Mazhar)领导的三人小组发布的命令称。

申诉人Ghulam Qadir Thebo于2013年4月3日被提升为BS-21。然而,他在考虑晋升为BS-22时被三次取代,没有给出任何理由。

在2017年10月5日召开的HPSB第二次会议上,申请人的名字出现在BS-21官员资历名单的第07号。然而,比请愿人级别低的官员得到了提升。在第三次会议上,他的名字是04号高级警官,但他的案件再次没有得到HPSB的考虑,而且又有两名比他级别低的警官被提升。

请愿人向巴基斯坦总理和秘书编制司提交了部门陈述。但是,没有收到答复。申诉人说,HPSB拒绝提拔他是完全无视《宪法》第4、9、10-A、18和25条所规定的他的基本权利。

随后,他于2018年向信德省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宪法请愿书。在审理请愿书期间,HPSB再次审议了申诉人的案件,在答辩人提交的评论中,提出了一些关于他的工作表现和诚信的指控,这些指控完全不在卷宗中。

SHC后来在2022年1月27日驳回了他的请愿。常设委员会指出,资格问题与服务条款和条件有关,而是否适合晋升则是根据客观标准作出的主观评价。

“虽然对晋升的考虑是一种权利,但晋升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权利。没有既得的晋升权利,也没有决定晋升资格的规则。但是,不能忽视的是,根据有关的法律/规则,雇员可以要求在提供晋升标准的规定的法律、规则、条例和政策范围内考虑晋升。”

它说,最高法院已经裁定,如果一个人由于任何行政失误、错误或延迟而没有被考虑,而考虑晋升的权利已经成熟,并且没有这样的考虑,他达到了退休年龄,那么显然形式晋升的途径可以发挥作用来拯救他。

“如果他因为任何行政疏忽或延误了DPC或遴选委员会的会议而失去了晋升,尽管他有健康、资格和资历,那么公平地说,他有合理的期望获得形式晋升和相应的利益。形式晋升的规定对公务员的服务结构来说并不陌生或陌生,但它已经包含在《财务报告》第17章中。”

它说,fr17清楚地列举了任命当局,如果满意的公务员有权从某一特定日期晋升,没有他自己的过错,错误地阻止在更高的职位上为联邦服务,指示该公务员应通过形式晋升或升级支付该较高职位的工资和津贴,因为他的年资提前固定。

他说:“我们经常注意到,在形式晋升案件中,不合理的延误会给公务员带来严重的困难和困难,也会造成多重诉讼。”

它补充说:“在严格遵守规定的情况下,主管当局应该为指定的形式晋升委员会确定一个时间表,以确保迅速做出合理的决定并迅速实施,而不是毫无道理地拖延所有这些问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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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有趣的发展中,最高法院将一名退休公务员的案件退回给高级遴选委员会(HPSB),要求他以“从头开始”的形式晋升。

形式晋升是一种给予员工的晋升,不改变其目前的职位、薪酬或职责,但目的是与由于结构或行政原因而晋升的下级或同级保持平等。

法院指出,应根据基本规则17 (FR 17)的准确规定考虑晋升-对申请人的所有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公平、公正和有意义的审议和审议。

“整个程序应在收到判决书副本后的两个月内完成,”由法官穆罕默德·阿里·马扎尔(Muhammad Ali Mazhar)领导的三人小组发布的命令称。

申诉人Ghulam Qadir Thebo于2013年4月3日被提升为BS-21。然而,他在考虑晋升为BS-22时被三次取代,没有给出任何理由。

在2017年10月5日召开的HPSB第二次会议上,申请人的名字出现在BS-21官员资历名单的第07号。然而,比请愿人级别低的官员得到了提升。在第三次会议上,他的名字是04号高级警官,但他的案件再次没有得到HPSB的考虑,而且又有两名比他级别低的警官被提升。

请愿人向巴基斯坦总理和秘书编制司提交了部门陈述。但是,没有收到答复。申诉人说,HPSB拒绝提拔他是完全无视《宪法》第4、9、10-A、18和25条所规定的他的基本权利。

随后,他于2018年向信德省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宪法请愿书。在审理请愿书期间,HPSB再次审议了申诉人的案件,在答辩人提交的评论中,提出了一些关于他的工作表现和诚信的指控,这些指控完全不在卷宗中。

SHC后来在2022年1月27日驳回了他的请愿。常设委员会指出,资格问题与服务条款和条件有关,而是否适合晋升则是根据客观标准作出的主观评价。

“虽然对晋升的考虑是一种权利,但晋升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权利。没有既得的晋升权利,也没有决定晋升资格的规则。但是,不能忽视的是,根据有关的法律/规则,雇员可以要求在提供晋升标准的规定的法律、规则、条例和政策范围内考虑晋升。”

它说,最高法院已经裁定,如果一个人由于任何行政失误、错误或延迟而没有被考虑,而考虑晋升的权利已经成熟,并且没有这样的考虑,他达到了退休年龄,那么显然形式晋升的途径可以发挥作用来拯救他。

“如果他因为任何行政疏忽或延误了DPC或遴选委员会的会议而失去了晋升,尽管他有健康、资格和资历,那么公平地说,他有合理的期望获得形式晋升和相应的利益。形式晋升的规定对公务员的服务结构来说并不陌生或陌生,但它已经包含在《财务报告》第17章中。”

它说,fr17清楚地列举了任命当局,如果满意的公务员有权从某一特定日期晋升,没有他自己的过错,错误地阻止在更高的职位上为联邦服务,指示该公务员应通过形式晋升或升级支付该较高职位的工资和津贴,因为他的年资提前固定。

他说:“我们经常注意到,在形式晋升案件中,不合理的延误会给公务员带来严重的困难和困难,也会造成多重诉讼。”

它补充说:“在严格遵守规定的情况下,主管当局应该为指定的形式晋升委员会确定一个时间表,以确保迅速做出合理的决定并迅速实施,而不是毫无道理地拖延所有这些问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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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7月18日05:30,已经过了0天没有更新,若内容或图片失效,请留言反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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